索引号 002962350/2018-14092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8-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函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编号 象交〔2018〕71号
文件编号 象交〔2018〕71号
文章正文

象山县财政局:

     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甬交财〔2017〕177号)、《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调整补助资金的通知》(甬交财〔2017〕374号)等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农村公路提升工程部补补助资金18万元下达给以下四个乡镇,请按规定程序拨付:

乡镇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科目

经济科目

定塘镇

井浦线至英山渡

4

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

涂茨镇

环港公路至玉泉

3

鹤浦镇

峙湾至和平湾

5.5

高塘岛乡

高珠线至罗元港

5.5

合计


18



    上述乡镇收到款项后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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