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镇马峙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 07- 13 浏览次数: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镇马峙村土地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已由象发改石审批[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象山县石浦镇马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石浦镇马峙村;

工程造价:约53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农田面积42485平方,新增耕地面积41937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灌溉区建设、生产道路建设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    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2018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叁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①、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②、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13日—2018年7月17日17:30 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

4.2  报名携带证件:

⑴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⑵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⑶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⑷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

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年 7 月 13 日—2018年7 月17日17:30 时止(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凭投标保证金收据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2018年7月 19 日15时00分和地点:石浦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镇小型工程交易平台(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以年度保证金的形式递交或以现金形式递交(开标现场出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石浦镇马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  址:象山县石浦镇马峙村            地  址:象山县丹南路530号二楼  

联 系 人:陈阿林                    联 系 人:章琴丹、张柳柳

电  话:15906567988                 电  话: 0574-65787826      

传  真:  /                      传  真:0574-6578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