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雄豪机械科技(象山)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套仓储物流设备及配件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雄豪机械科技(象山)有限公司年产5万台套仓储物流设备及配件项目 | 象山县贤庠镇西泽塘工业出让地块二-2 | 雄豪机械科技(象山)有限公司 | 新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可用地面积约12853.28m2,拟购置车床等生产设备,组织实施年产5万台套仓储物流设备及配件项目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扩改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象山县贤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项目焊接急设置移动式集风罩,设可活动排气管路与固定管路相连接,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应加强各类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对高噪声源的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项目应对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进行妥善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象山县环境保护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65733520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