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卢雪雅)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m2) | 备注 |
1 | 卢雪雅 | 石浦镇新港路119-5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划拔 | 城镇住宅 | 土地:88.57 房屋:159.01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018 年 7 月 13日至 2018 年 8 月 2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浦镇凤栖路138号二楼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联系电话: 0574-65984153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