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1、拟登记不动产权利基本情况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m2) | 备注 |
1 | 朱如兴 | 西周镇荷欣 村创兴路121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批准拨用 | 农村宅基地 | 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 |
2、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018 年 07 月 13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02 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八楼不动产登记科
联系电话:0574-89522036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