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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962481/2018-13946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发布机构 象山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7-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给违规人员佩戴电子脚环,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大会震慑人心

7月10日上午,丹西司法所邀请了望春监狱派驻到象山县司法局的孟健警官参加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会。会上,丹西街道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因违规违纪被批评教育,孟警官将“电子实时定位终端”设备固定在其脚踝处,陈某成为了丹西街道首个佩戴“电子脚环”的社区服刑人员,全天24小时的活动轨迹将受到严密监视,震撼了在场的40名社区服刑人员。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在服刑期间出现人机分离情况,并且未请假擅自外出,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处罚。在警示教育会上,司法所所长潘云峰同志根据《浙江省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管规定(试行)》规定,向陈某宣读了《实施双重电子监管决定书》,对其进行手机定位加戴电子脚环双重监管,确保刑罚有效执行。陈某在《接受双重电子监管措施承诺书》上签字后,在丹西街道40名社区服刑人员面前宣读承诺书,承诺自觉按照规定要求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绝不再出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随后,孟警官将电子脚环设备佩戴在陈某脚踝处,并对其进行严厉教育。陈某在社区矫正集中警示教育会上被实施双重电子监管,在座的40名人员认真聆听教育,会后的公益劳动都分外积极,多名人员表示今后会更加积极配合司法所的教育管理。

“以前我们实施的是手机定位监管,个别人员会出现人机分离、手机关停机的现象。现在通过手机定位加戴电子脚环的双重监管,进一步提升了我们监督管控能力,同时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起到了非常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希望通过陈某的案例,他们能够深刻认清自己的身份,直面自己的错误,积极进行自我改造。”司法所长潘云峰同志表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会不断与时俱进,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