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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62377/2018-02265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档案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象山县档案局(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档案工作制度和业务标准。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依法开展档案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3.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县直机关、镇乡、街道办事处机关、群众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5.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县直机关及所属单位的重要档案以及社会上散存的具有全县意义的档案资料;深化档案保管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
6.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档案查阅利用和提供现行文件服务工作,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7.组织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职务的评审工作,组织全县档案学术理论和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全县档案宣传和档案系统对外交流活动。
8.负责象山籍人士的调查、联系、接待和咨询服务工作。
9.负责县属企业产品信息库的上网服务和编发全县大事记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档案局(馆)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中心预算。
二、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象山县档案局(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737.91万元,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2.7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6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3.61万元。
(二)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收入预算73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37.91万元,占100 %。
(三)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支出预算737.9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2.7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类)6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3.6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0.4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5万元,项目支出191万元。
(四)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37.9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9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2.7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1.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43.6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9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6.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降低。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32.71万元,占85.7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1.59 万元,占8.35 %;住房保障支出(类)43.61万元,占5.91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财政拨款数为632.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档案)(项)441.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档案馆(项)191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接收抢救保护、档案文化建设等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数为61.5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40.92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主要用于干部职业年金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数为43.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档案局(馆)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和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和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象山籍在外人士和省市档案系统来客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改后未保留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象山县档案局(馆)本级和局属档案与电子文件登记备份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象山县档案局(馆)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象山县档案局(馆)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档案局(馆)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6.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7.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档案)(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在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班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