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入河排污(水)口的监管工作,确保河道水质良好,我局于6月26号对白石泾河、东大河、南大河等12条河道的排污(水)口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共计检查排污(水)口274处。并现场处理了标识信息书写不规范,标识牌遗失等问题。
下步,我局将结合河长制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每个排污(水)口有人监管和巡查。广泛宣传动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现城区内河长治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