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我办起草了《关于推进企业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联系受理电话:65713650,传真:65723023,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邮编:315700。
附件: 关于推进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