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6-20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我办起草了《关于推进企业综合评价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6月26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联系受理电话:65713650传真:65723023,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邮编:315700。

    附件: 关于推进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