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卫家白蚁防治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24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择优”原则,象山卫家白蚁防治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3、象山县户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和要求
  1、后勤协管员1名,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2、白蚁防治工1名,初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男性55周岁(1963年6月1日以后)、女性45周岁(1973年6月1日以后)以下,具有白蚁防治员证书。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室(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2258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8962。


附件:招聘报名表 

 

 

象山卫家白蚁防治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