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各有关部门、企业:
根据《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甬经信节能〔2012〕399号)有关规定,对列入《关于印发象山县2017年度节能改造等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象节能办〔2017〕8号)的企业,经企业申请、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现场评审验收,宁波市鼎力引达电池配件有限公司、宁波君联电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2017年度象山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企业再接再厉,持续不断地开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工作,为我县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新的贡献。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象山县环保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