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
为加快工业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工作加快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7〕2号)及《象山县工业企业信息化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经信〔2017〕144号)等文件精神,经与财政局协商,决定开展两化融合、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工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化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依据:《象山县工业企业信息化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经信〔2017〕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1.两化融合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见《管理办法》。
2.数字化车间信息化项目。要求建设方案充分体现数字化车间特点。具体要求见《管理办法》。
3.智能制造信息化项目。要求建设方案充分体现智能制造特点。具体要求见《管理办法》。
4.工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见《管理办法》。
三、项目建设期要求: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竣工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优先支持2018年1-7月竣工的项目。
四、项目验收要求:项目必须竣工后正式运行三个月以上,才可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材料,具体见《管理办法》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
六、项目材料上报要求: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寄送我局科技科,电子文档发3123569074@qq.com
联系科室:科技科,电话:65761200
附件1:工业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写指南
附件2:象山县工业企业信息化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