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国资局核准,按照“公开、择优”原则,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企业县城市景区管理置业有限公司、县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象山卫家白蚁防治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拟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1、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象山县住建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 00—5: 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阅览室(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4-65722589。
3、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发放准考证:经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要求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5、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全场考生最高得分×60%,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者淘汰。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根据各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
3、考察:考察办法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象山县城市景区管理置业有限公司、象山县市政园林养护有限公司、象山卫家白蚁防治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8962。
附件:
1、象山县住建局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招聘报名表
3、授权委托书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