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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961753/2018-04180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8-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一、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的要求,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2、办理县政府的日常文电;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工作报告。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5、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的有关问题。
  6、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7、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县各级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8、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
  9、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金融业发展。
  12、组织、协调全县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后勤、财务管理、接待等工作。
  14、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仅为单位本级预算。
  二、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2428.11 万元,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与就业(类)、公共安全支出(类)、农林水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242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8.11万元,占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专户资金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 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 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2428.1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为2059.18万元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177.01万元,农林水支出(类)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1.9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584.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万元,项目支出765万元。
  (四)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428.1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28.1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59.1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类)177.01万元,农林水支出(类)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1.9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428.1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76.9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及专项业务费增加了。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59.18万元,占 86.5 %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177.01万元,占6.5%;农林水支出(类)60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类)131.92万元,占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财政拨款数为1133.9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政府)(项)财政拨款数为70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款)事业运行(政府)(项)财政拨款数为220.2万元,主要用于县府办本级及整个部门的日常运转,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报工作、法制工作、金融工作、外事工作、反走私海防和口岸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等政府公共管理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数为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12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48.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财政拨款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支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等。
  (3)农林水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项)财政拨款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数为131.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66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4.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1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县府办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3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