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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62430/2018-03768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计生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定有关卫生计生行政(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组织编制和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编制和实施。
(二)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
(三)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报送传染病疫情信息以及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指导和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以及院前急救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县药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负责医学教学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六)贯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卫生工作;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七)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八)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以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三)负责管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9家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全额单位7家、县级医院5家、乡镇卫生院17家。
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33607.8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二)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收入预算3360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90.99万元,占84.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16.9万元,占15.52%。
(三)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支出预算33607.8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3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457.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32万元、其他支出3906.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37.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8.8万元,项目支出28332万元。
(四)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3607.8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90.9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1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3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457.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32万元、其他支出3906.9万元。
(五)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8390.9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0369.1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市转移支付经费7052.06万元、县中医院迁建工程经费3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31万元,占1.9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457.36万元,占96.71%;住房保障支出380.32万元,占1.34%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所拨款数为553.31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6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4.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6家全额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拨款数为27457.36万元,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80.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7家全额单位的人员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3家全额单位的公用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单位“双下沉,两提升”经费;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3444万元、中医院(项)50万元、精神病医院(项)434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五项社会保障金及精神病医院部分人员经费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3214万元,主要用于17家乡镇卫生院的在职、退休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等;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698.02万元、卫生监督机构(项)589.31万元、妇幼保健机构(项)469.11万元、应急救治机构(项)769.03万元、采供血机构(项)278.29万元,主要用于5家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20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975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451.1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指导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1909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150万元,主要用于身份不明确急救患者补助;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5.7万元人,主要用于奖医育才项目支出和卫生进修学校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为380.3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380.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7家全额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4874.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2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5216.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844.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未补助利息及化债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1310万元,占25.11% ;其他支出(类)3906.9万元,占74.8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101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改革补助、宁大合作托管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基层医疗机构DR。
⑵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3906.9万元,主要用于7家全额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交通费、专用材料费、专项业务费等支出。
(八)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8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卫生监督所、卫生进修学校、献血办的接待等支出。2018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2万元,主要局机关及下属卫生监督所、卫生进修学校、献血办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卫生监督所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74.99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主要为妇保院妇幼检查购置彩超1台,为疾控中心更新检验设备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1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355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