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3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甬统发〔20162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和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定于2016101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考试采用开卷笔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统计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高级统计师考试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下载 。

  三、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二)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四)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3年内有效,仅为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条件之一,各相关人员须根据自身参评条件酌情决定是否报考。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到县统计局(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609室)报名。全县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618日—75日。

  五、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2016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同时出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同时出示担任统计师职务相应年限聘书原件并提交相应年限聘书复印件1份。

  县统计局咨询电话:65722345。

 

详见附件